第15章 刑名

        南北朝的算学家很多,他们对代数的理解已经上升到了极高的程度,几乎达到人类智力的极限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,这些人多为专才,并不涉猎经学和刑狱,所以像檀羽这种学贯诸子百家的人是绝对的罕有,不将其定性为生而知之者,实在没有别的更好解释。

        一个天赋异禀的人,又能潜心学习、戮力精进,若不让他成功,则只能说天道不公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此时,檀羽扶起袁粲,对众人道:“各位都是专司刑名的,年龄都远在檀羽之上,今天却要来听我教大家如何断案,心中难免看不开,所以就设计这样一个谜题要叫我难堪,是吧?”他边说边笑,旁边一些人却只能脸红着低下头去。

        隔了一会,檀羽又道:“不过你们这个谜题我却不喜欢。它的关键是要让无罪的人来指认罪犯,这种断案方法我认为只应在迫不得已时方才使用。可是据我所知,现在这个方法却被大家普遍使用着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他一边说,一边走到了他的讲台上。众人也就跟着他转过去,开始认真聆听他的讲话。

        “《孙子兵法》说:上兵伐谋,其次伐交,其次伐兵,其下攻城。断狱之道其实与之类似。所谓伐谋,就是要有细致的观察、冷静的思考、缜密的分析、独立的判断,这是断狱中最为重要的。所谓伐交,就是要擅于和物证打交道,不管是谋杀案中的尸体,还是盗窃案中的赃物,以及犯罪现场的环境等,它们都是会说话的,会告诉你真相是什么,所以必须要致力于和它们进行交流。所谓伐兵,才是直接向嫌疑人和人证问案,不过人总是会撒谎的,并不会像你们出的谜题那么简单,所以这就跟用兵一样,要慎之又慎。所谓攻城,是在不得已的时候,让人互相指认,然而这种办法问题最多,串供、逼供的事屡见不鲜,如若被逼采用此法,则这个案子已经败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下面就有人问:“可是很多时候物证都不足以断案,只能靠犯人的口供啊?”

        檀羽道:“这就是断狱之人的问题了。我从来不相信这世上有完美无缺的案子,因为作案相比断案实在困难得多。作案必须要考虑各种要素,不能留下任何蛛丝马迹,而断案则只要攻其一点,找到任何一个细节即可。你们说哪个更容易?可是在很多人眼中,断案又显得很困难,这是因为这些人没有同情心。带兵打仗的将军,如果不能体恤下属,那将会损失惨重。只有爱兵如子,才能常胜不败。同样的道理,断狱者如果把涉案之人都当成无关紧要的贱民,不以最小代价来破案,动辄抓人、打人,则除了酿成南东海郡的悲剧,再没别的路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有人道:“抓几个人来打一顿,让他们招供,这多简单。自古刑讯,案以招定,人是苦虫,不打不招。要每个案子都像檀公子那样断,那我们怎么吃的消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檀羽微微一笑,忽然从怀中拿出两本书来展示在众人面前。

        众人一看,一本是众人皆知的《义天师心法》,一本却是自晋以来用得最广泛的一本律法《泰始律》。

        檀羽问道:“各位都是刑名出身的,不知平时都读这《义天师心法》多些,还是《泰始律》多些啊?”众人不知他的意思,纷纷指向了《义天师心法》。

        檀羽道:“那我还是劝各位多读读《泰始律》吧。自有秦以来,天下多用秦法。秦法苛严,令天下苦。魏晋以降,天下通行的律法便成这《泰始律》。为什么要读《泰始律》,因为它一改秦法之弊,而多用仁爱。而且,它是自古以来体例最为健全的律令。犹以开首《刑名》、《法例》两篇,总则律令,为名例标准。《泰始律》律令章句简明清晰,又有张、杜增加律疏注释,乃是不可多得的成文法典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中原国家方圆千里,各地产出不同、贫富也相异,不同时期也有不同时期的特点。一部律法要想普天下适用,就不可能将所有情况都巨细靡遗地罗列出来,而只能给刑名官吏充分自由把控的权力。比如,一个人偷了一贯钱,在富庶的地方可能不算什么,可到了偏远地区,那就是一家人一年的花费。所以究竟应该判他徒刑几年、抑或流放多远,这就只能依靠官员自己的判断了。但是,这样的权力一旦泛滥,官员体系就会腐败成风。所以《泰始律》作为一部儒家法典,主要着力点就是放在如何充分发挥官员才智的同时,又尽可能减少腐败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自商君之始,乱国而用重典。然而在《泰始律》的立法思路中,惩戒只是手段而非目的,它的作用在于警醒世人。很多时候,依靠民间自身力量,许多罪恶就能够得到惩戒,所以官员只须做一个公正的仲裁者。这里有三条必须牢记。第一,官员要自身廉洁无私,要能让百姓信服。你可以犯错,但犯错之后绝不能想尽办法去掩藏,而应在世人面前坦诚地承认错误。百姓是绝不会为难一个诚实的官员的。第二,办案制度必须公正透明。我在查南东海郡案时就发现,整个公文制度极其不严谨,让我想复查却无可能,这是绝对不行的。第三,在郡县中发生的案子,往往大部分的郡民、县民都会知道,都会去评论。办案之人必须敢于面对众人的质疑,要想平抑天下幽幽之口,只有你的断案结论让人无话可说,这才是唯一的办法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众刑吏听完他的课,有人高兴、有人沉思、有人质疑、有人不屑。

        但却没有人再敢出声辩驳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们知道,眼前这人虽年纪尚轻,但思想见识已远超常人。

        一名宫卫打扮的人上前说道:“檀公子所说,让我等茅塞顿开。不过,这些内容好像在你写的《立命》一书中都有讲到。现在的问题是,放到我们眼下的刑狱制度,你说的东西应该如何具体实施呢?”

        檀羽看他打扮,知他是皇帝派来问政的。自己不愿入朝为官,刘义隆只能通过这样的曲折途径行事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檀羽心思一动,就想起了东安寺慧严讲过的内容,于是他道:“佛家有所谓‘戒定慧’三学,由戒而入定,由定而生慧,为政亦可借鉴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戒,就是要下令禁止无理抓人、屈打成招,完善死刑复奏制度,县级判决要由郡守复核,郡级判决要由刺史复核,州级判决要由廷尉复核。同时要限制刑讯逼供,拷刑以法,拷打每日不能超过三次,每次间隔须超过二十天,总的笞杖数不得超过两百下,犯囚过了拷打仍不招供,即要反拷原告,以测定是否诬告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定,就是要定出一套标准的断案规制,所有公文卷宗都须有定格规制,方便复查。每遇大案,朝中高官,甚至皇帝,须亲临听讼,以决冤狱。朝廷要常派御史巡行地方,讯狱录囚。还要明确登闻鼓制度,让冤情直诉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慧,就是在前两条的基础上,发挥刑名官吏的个人才智,使之能为破解疑案、重案出力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那宫卫听完,脸现兴奋的神情,显然,这些才是他想要的,或者说,刘义隆想要的。

        檀羽讲完课已经是下午时分,当他走下讲台时,府中人不由自主地向他鼓起掌来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论如何,至少檀羽让他们了解到了以前不知道的许多东西。

        而檀羽心中也感到了欣慰,因为他已经在开始动摇王玄谟和天师道在南朝政界的影响力了。